(一)研究範圍
為利整合區域性資源,於中臺區域發展角度下,本計畫以臺中市(含海域)及周邊包含苗栗縣、彰化縣、南投縣及雲林縣為研究範圍,總面積約122萬公頃。
(二)計畫範圍
本計畫範圍包括臺中市海域及陸域;陸域部分北與苗栗縣相接,南與彰化縣、南投縣相鄰,東邊和平區部分則與新竹縣、宜蘭縣及花蓮縣相鄰,總面積約39萬公頃,其中陸域轄區面積為22萬公頃,現有32個都市計畫區,都市土地面積約5萬公頃(占全市陸域24.15%),刻正辦理新訂都市計畫面積及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約17萬公頃(占全市陸域75.85%);海域部分依內政部102年訂定之「區域計畫之直轄市縣(市)海域管轄範圍」,面積約17萬公頃。